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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中区检察官为受害群众追回赃款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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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谢谢检察官!为我们小商户们挽回了经济损失!”5月30日上午,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魏常建亲手将公诉一科在办案中依法追回的29300元涉案赃款,如数退还给了王某某、王某、颜某三名被害人。3名被害人感激地向办案检察官连声致谢。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14年第7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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