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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戈为武——我的执业理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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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曾经办过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标的才几万元,但是双方当事人却不简单,都是各自镇上的首富,都是经营矿山和工厂的乡镇企业家。案情非常简单,对方老板李总从我方购货,货款都是一个月结算一次。但是李总最后一个月的货款一直拖着没有支付。虽然几经催讨,李总总以我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付款。
作者 易胜华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4年第24期66-67,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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