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海岛保护法》颁布前,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并没有专门的立法进行管理和规范,相关资源领域的管理也是陆地主管部门管理职能的延伸,土地、林业等部门各司其政,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法前管理呈现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局面。一些权属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渐成为阻碍我国无居民海岛开发与管理的突出因素。文章通过分析解决法前用岛权证管理问题的必要性以及整理无居民海岛目前存在的法前用岛权证类型,针对存在的不同权证类型分类提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对策建议。
出处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4年第7期15-20,共6页
Ocean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基金
国家海洋局项目"国家海岛保护与管理"(15114001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