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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形明确废标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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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能混淆“结果”和“权限” 概念的厘清是从事判断的基础。要界定废标权的行使主体,首先应当对“废标”这一概念进行研究。
出处 《中国招标》 2014年第29期16-18,共3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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