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要求,从法理的视角分析农村地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土地制度中权利和管制的关系;农村组织对农民地权行使和实现的影响;高效、公平的地权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这三个方面基础性问题的解决是推进农村地权制度改革,建立具有科学法理基础的农村地权体系的保障。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74-80,共7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创新工程项目"社会转型背景下的农村公共服务研究"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