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23年列强商定的《禁助中国海军协议》,以不助长中国内战之名,规定列强不得援助中国海军的建设。日本虽然当初大力推动此一协议,但在协议达成之后的遵守问题上,却也有着自己的考虑。1923年底浮现的中国渤海舰队修缮问题当中,日本外务省对于日商是否应该接受修缮委托,从一开始就有着两种不同的意见。亚细亚局认为,即便不修缮武器系统,仍不应该接受委托,认为此举将会违反协议的精神。但外务省高层则基于维护商业利益的立场,接受了条约局相对宽松的解释,采取了不鼓励但也不禁止的事态处理方针。不过,这并不代表外务省就此撒手不管。事实上,外务省一直在幕后指导日方的各种行动。考虑到北京政府的内部斗争以及奉系张作霖方面的观感,外务省直接对三菱公司的事件处理方式,进行了关键性的指导规划。当时的日本在国际规范与自身利益上的取舍,透过此例当可不言自明。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58-165,共8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