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级业务主管单位,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关于印发(2014年重庆市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渝委发(2014)2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1期7-8,5,共3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