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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消费法则 被引量:1

Law of Consumption in the Internet 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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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消费既是拉动GDP的三驾马车之一,又是狭义上生活方式的表现形式,国家为了拉动消费而优化政策,我们为了提高自己的消费能力而努力奋斗。小到一瓶饮料,大到一辆豪车,我们为什么会选择它而不是其他品牌?我们做出购买决策之前都发生了什么?这还要从每个时代的消费法则说起。 AIDMA是美国广告学家E.S.刘易斯在1898年提出的消费行为理论,直到今天,部分信息技术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行为仍与此理论契合。此理论认为,大多数购买行为的产生会经历以下5个阶段:Attention引起注意→Interest产生兴趣→Desire唤起欲望→Memory加深记忆→Action促成行动。
作者 李光斗
出处 《走向世界》 2014年第30期109-109,共1页 Open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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