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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杞县商务局原副局长赵普傲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赵普傲,杞县商务局原副局长。2012年11月,杞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经查,赵普傲担任杞县商务局副局长分管屠宰工作期间,利用“刘某”的名义设立“杞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赵普傲作为该厂实际控制人,在2009年至2010年没有检出病害猪的情况下,伪造材料,套取国家病害猪补贴款273000元,该款由其妻子黄某领取;
出处 《党的生活(河南)》 2014年第15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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