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由是人们在法律约束下的意志和行动,秩序是指通过法和国家,将社会控制在秩序之内。自由是秩序的内在价值和目的,秩序是自由的维护和保障。警察权功能体现在维护国家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上,公民的自由权与警察权的关系是成反比的,警察权越大,公民权越小。警察权功能的理论基础表现为:洛克的自由秩序观为警察权的功能提供了逻辑基础,孟德斯鸠的自由秩序观为警察权的功能提供了法律基础,托克维尔的自由秩序观为警察权的功能提供了制度基础,严复的自由秩序观为警察权的功能提供了政治基础。现阶段更好地实现警察权功能,应当以警察法律规范为前提,强化警察职业道德观念,建立健全警察权组织分工。
出处
《净月学刊》
2014年第3期5-9,共5页
Journal of Jilin Public Security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