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已尘埃落定。纵观其修改内容,其中很重要一点就是新《刑事诉讼法》中首次明确规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权";此外,新增了四个特别程序,并对辩护制度、证据制度、侦查措施、强制措施以及审判程序等作了明显的调整和完善。上述变化对检察机关公诉权、侦查监督权的运行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基于新《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梳理和研究,对于推动检察机关规范、有效地行使公诉权、侦查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第7期120-121,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基金
上海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项目"新刑诉法实施背景下检察权运行的机遇
挑战与应对"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