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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转包后,征地补偿应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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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菏泽市某村村民何某来信咨询:2006年春,我因外出与同村韩某签订协议,将村里于1998年发包给我与老伴、承包期为30年的3.6亩耕地转包给韩某,期限20年。韩某让我将这块3.6亩土地的承包权证放在他手中,以便事后需要时使用方便,我没多想就同意了。2013年秋,因当地修建高速公路,这块3.6亩承包地被征用。
出处 《村委主任》 2014年第14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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