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排他性的管辖协议是与排他性管辖协议相对的一种管辖协议。该协议具有保护弱者的独特功能,也能部分提升争议解决的明确性。非排他性的认定主要依赖对协议的文意分析,但也需要考虑整体意思、历史资料、主合同的类型和法律对性质的通常推定。影响非排他性管辖协议有效性的因素与排他性管辖协议基本相同,但实际联系要求因与其主功能相冲突而不应采用。该协议不能免于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审查,其本身也不足以获得禁诉令的执行支持,藉此取得的判决在互惠基础上才能援引公约所规定的执行便利。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22-132,共11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笔者主持的教育部社科项目"涉外管辖协议研究"(09YJA820056)的部分成果
江苏省优势学科基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