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独特的集体谈判模式,尤其是行业层面的劳资谈判模式对稳定劳资关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有了基本的构建,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以德国模式为视角,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与内容、发挥行业性三方协商机制、健全工资协商等配套法规等措施。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189-192,共4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山东省社科规划课题"和谐劳动关系视野下的劳动者职业稳定权研究"(项目编号:11CFXJ05)
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弱势群体的刑事司法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2CFXJ0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