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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定银行的追索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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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种信用证的追索权 按照UCP600第六条规定,信用证的兑用方式有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和议付四种;同时,该条还强调,这四种类州的信用证可以在某特定银行兑用,或是在任一银行兑用,在被指定银行兑用的信用证同时也可以在开证行兑用。
出处 《中国外汇》 2014年第16期36-37,共2页 China For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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