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观点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女娶男的享受同本村村民一样的待遇。 山东高青东段村的每户群众家中,都贴着一张印有村规民约内容的宣传画,是该村村民共同治村的“法典”。根据“法典”规定,该村上门女婿之家在宅基地和村建住房分配、土地林地承包中,与其他家庭享有平等权利。(据中新社)
出处 《祝你幸福》 2014年第9期6-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