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住建部接到发改委“关于放开有关领域服务价格意见的函”,来函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拟对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价格逐步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政府指导价,为此广泛征求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文件对于价格机制的决定无疑是极其正确的,反映了我们国家市场经济正逐步走向成熟。但对于勘察设计服务价格是否马上纳入全面放开之列,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笔者认为还应慎重决策。工程勘察设计事关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合理的勘察设计收费是保证勘察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的重要保障,即便不再将勘察设计服务价格纳入政府定价范围,也应待市场发育更为成熟后,分类、逐步地放开。过去业内有不少关于勘察设计收费现象的分析和思考。笔者认为,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很多的勘察设计低价收费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已经到了法不责众的程度。
出处
《建筑设计管理》
2014年第8期36-37,共2页
Architectural Design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