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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30日,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7月1日起,银监会将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计算存贷比分子(贷款)时扣除六项,计算存贷比分母(存款)时增加两项。
出处 《首席财务官》 2014年第8期16-17,共2页 CFO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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