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我国新出台的网络信息保护决定对于网络反腐是损益互现,网络实名制有利于网络反腐与体制内的反腐败活动有效结合,促进反腐败运动的开展,而被举报、被揭发者要求删除网络信息,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没有得到规范,则会阻碍网络反腐活动顺畅进行,为此应宽容实名进行的网络反腐行动,对被举报、被揭发者行使权利提出一定的举证要求。
出处
《新闻大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08-112,共5页
Journalism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突发事件中的手机舆情生成及对策研究>(12XJA8600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