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2014年“新农合”重点工作。《通知》指出,2014年,要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90元左右。各地要调整和优化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左右。
出处
《中国药房》
CAS
CSCD
2014年第32期3026-30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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