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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养育苗家的一方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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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吉首历史悠久。春秋战国属楚。秦属黔中郡。汉属武陵郡。宋熙宁三年(1070)置镇溪砦(寨),为军事要地。元属卢溪县。明洪武初年,朝廷设巡检司,发黄册,苗民反抗。明洪武三十年(1397)设镇溪千户所,隶辰州卫,形成"里"的编制,"所里"之名源于此。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撤千户所为乾州厅,治乾州。民国二年(1913)置乾县,次年,因与陕西乾县重名,改为乾城县。由此可见,古代只有乾州,而无吉首之名。吉首在苗语中意为"养育苗家的乙方水土"。
出处 《国土资源导刊》 2014年第7期87-88,共2页 Land & Resources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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