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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下采矿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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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暨科技管矿工作会上传出消息,今后,山东全省原则上将不再审批地下开采矿山项目,确需批建的项目,在生产规模方面,煤矿须达45万t以上,铁矿须达30万t以上,金矿须达6万t以上,须经所在市(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报省审批。
出处 《黄金》 CAS 2014年第8期92-92,共1页 G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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