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数据已经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被写入法律,此种新型证据正逐步成为目前司法实践中解决纠纷的主要证据形式,但我国法律尚未对电子数据证据如何进行收集与保全进行具体的规范,以至于对电子数据的收集、保全时出现多套标准、多种方法执行的情况。文章通过对电子数据证据第三方保全进行介绍,重点探讨事后电子数据证据第三方保全的方法及手段,对有效开展事后电子数据证据第三方保全工作具有显著意义。
基金
2013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文人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云计算环境下电子取证的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13SKF0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