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人性的精神特质和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特性出发,对西方市场经济伦理及其核心伦理观进行了分析,结合法律与伦理这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调整方式,详细阐述了民商法在市场经济时代所具有的伦理内涵。通过探究民商法在商事习惯和民商法制度及规则方面对经济伦理的体现形式,强调了法律只有走进伦理道德的殿堂,才能保持其庄严的品质和精神。民商法承载的伦理价值,必将使法律意志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要求,最终与文明社会不懈努力追求的正义价值取向相一致。
出处
《江西理工大学学报》
CAS
2014年第4期87-90,共4页
Journal of Ji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基金
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编号:10FX30)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编号:赣教社政字[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