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教废除引起后劳教时代到来,学界提出的替代措施都有所欠缺:保安处分难以施行,司法化改造存在困境,社区矫正属性不同。以现行的行政法、刑法措施的改革来替代劳教是不二选择,可以将行政拘留15日的期限延长至拘留一个月以内,跟刑罚中的拘役相衔接,实现行、刑制度的衔接。对于本由劳教调整的一些违法行为,直接适用行政处罚来处理,而对于其中的一些轻微犯罪行为,将符合刑法规定的行为纳入刑法考虑,实现劳教对象的分流。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79-84,共6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华东政法大学2013-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助项目(20145005)
上海地方高校大文科学术新人培育计划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