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洋大学自开办起,在学堂章程中就列有律例学门,这即为后来法律系的雏形。律例学门按照西方大学的课程设置,开设了中国最早的法学高等教育课程,已经基本具有现代大学法学专业具有的课程体系。近代北洋大学法科教育的开办有其特色,一是采用外语教学,二是师资力量强大。其培养的法科毕业生不仅促进了近代天津法律教育的发展和中国近代法制化变革,而且对近代中国的外交事业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出处
《社科纵横》
2014年第8期153-155,共3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基金
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近代天津教育与文化研究"(CE40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