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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二次供水新规自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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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9月1日起施行,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将处以3万元的罚款,此外二次供水管理单位隐瞒、缓报、谎报水质突发事件或者水质信息的也将罚款3万元。该“办法”规定,二次供水单位需负责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管理维护、
出处 《给水排水》 CSCD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125-125,共1页 Water & Wastewater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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