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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绩效评价由谁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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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5月28日,湖北省荆门市财政局印发的《荆门市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办法(暂行)》明确,“采购人的主管单位是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的第一责任主体,在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监管人员指导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然而,以往业内较为常见的做法是由财政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绩效评价。
出处 《中国招标》 2014年第32期27-28,共2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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