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主管部门:
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启动以来,在中央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精心指导和试点地区的努力探索下,试点试验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经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研究,并报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14年第8期28-31,共4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