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意识主要有整体性、和谐性、公平性和永续性(未来性)等四大特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立足于人与自然的整体性,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相统一的辩证关系,把握人与自然的系统性;要遵循公平性原则,保证在资源配置和环境权益上实现人与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平等;要以和谐性为要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以永续性为目标,避免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积极贯彻和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第24期224-227,共4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基金
2013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基地特别委托项目(特别委托项目视同重大项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布局研究"的阶段性成果(13JDKDD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