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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支付宝到余额宝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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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工业经济时代形成的金融规则认为,支付结算是银行的特许经营权,不许其他金融机构染指。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第六条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作者 汪其昌
出处 《金融言行(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14年第8期52-5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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