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叉询问是英美法系中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的一种重要的证据调查制度,对于发现法律真实、保证程序正义具有重要价值,被誉为"发现事实的最伟大的法律装置"。我国自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以来,积极吸收英美法系中对抗制的合理因素,初步确立了交叉询问的基本框架。但是,由于受传统大陆法系职权主义的影响,交叉询问在司法实践中面临很多问题,加上立法对交叉询问的顺序、范围、方式和异议规则等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制,致使该制度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因此,不论是出于理论探讨还是司法实践的需要,完善交叉询问制度都很有必要。
出处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4年第4期56-61,共6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