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公共财政支持的医疗保障制度。自2003年进行试点并逐步推广,目前已经进入制度的精细化建设阶段。筹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核心问题,然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的规范化程度较低、发达地区个人筹资责任较低,重复参保加重了公共财政补贴的负担。本文建议应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以及强化个人缴费责任等措施,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转接研究"(13CGL102)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制衔接研究"(12YJC790152)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新医改背景下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研究"(2012M510316)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健康选择机制研究"(2013T60058)
中浦院"农民工医疗保险长三角区域内转移接续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