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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我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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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当前,我国土地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在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统一,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基本被排除在土地市场之外.“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就是要打破土地二元结构限制,通过市场把农村集体土地和城市国有土地有机地联系起来,让农村集体土地能够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入市场,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平等权益,从而既增加和保护农民利益,又促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农村发展,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奠定基础.
出处 《世纪行》 2014年第7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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