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在用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必须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根据《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2006年11月1日以后出厂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应当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否则是不合格产品。五部门通知要求,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要采取发布公告或者逐车落实的方式,按期分批通知罐车使用单位回厂免费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并承担由此支出的合理开支。
出处
《广东交通》
2014年第4期38-38,共1页
Transportation of Guangd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