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首次全面部署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尽快将"营改增"试点扩至服务业全领域
8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明确了政府创造良好环境促进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重点,其中在完善财政政策方面,强调要尽快将“营改增”试点扩大到服务业全领域;完善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税收政策;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犁、创新型生产降服务业企业,可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适时扩大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范围,制定产品退税目录和具体管理办法。
出处
《国际税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F0002-F0002,共1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