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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预算法》 筑牢财税改革法治化基础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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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规范一国政府全面的收支行为,关系国民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我国现行《预算法》1994年3月22日于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实行至今。 1994年《预算法》确立了当时分税制改革的法律地位,奠定了之后财税改革的基础。多年来,在《预算法》的框架下,经过多方努力,预算管理不断完善、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逐步规范、公共财政管理框架日渐清晰。但受当时环境所限,1994年《预算法》还存在诸多需改进之处,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改革要取想得新的突破,《预算法》必须进行修订。
出处 《财会研究》 2014年第8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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