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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疏堵结合化解钢铁等过剩产能“淘而不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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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7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什么是产能置换?为何要实施产能置换?原则是什么?具体如何操作?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出处 《冶金财会》 2014年第8期16-16,共1页 Metallurgical Finan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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