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直以来,对冲基金并未进入我国公众的视野。直至近几年,随着国内阳光私募的发展,对冲基金因其独特的运作方式和对资本市场的非凡影响力引起了各方的关注。滥觞于美国的对冲基金发展至今,其含义已发生了嬗变。本文将对冲基金与我国实践中的阳光私募进行了比较研究,从金融创新和投资者保护的角度,分析了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发展对冲基金的必要性。本文认为就对冲基金的监管模式问题,我国不应该盲目地平行移植发达国家的监管框架,应当结合中国转型时期的情况进行斟酌,并给出了相应建议,以期对我国的对冲基金监管模式有所裨益。
出处
《理论界》
2014年第8期65-68,共4页
Theory Horiz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