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2014年新农合重点工作。《通知》提出,2014年,要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90元左右。各地要调整和优化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左右。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巩固完善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等重大疾病的大病保障工作。
出处
《社区医学杂志》
2014年第15期8-8,共1页
Journal Of Communit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