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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新《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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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是1982年8月23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24次常委会通过,后经1993年2月和200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修正.现根据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决定》,进行了第三次修正,并明确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作者 彭镇秋
机构地区 上海市著名商标
出处 《企业与法》 2014年第4期15-1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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