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环保法庭受理的案件主要是环境民事私益诉讼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环境诉讼里,举证责任分配的合理与否关系到环境法目的的实现和环境诉讼程序价值的发挥。文章分析了环境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应当遵循的原则,就环境民事私益诉讼和公益诉讼两种类型,分别探讨了举证责任的核心和责任分配。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6期22-25,共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基金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YBA307)
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