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6岁的幼儿尽管年龄尚小,但作为独立的个体,他们对事物有自己的喜好和独特的想法,成年人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许多家长以诸如“他还小”、“他动作太慢了”、“赶时间”等各种理由来包办幼儿生活中的事务;或者以自己的意志来左右甚至逼迫孩子的选择,导致孩子失望,无所适从,乃至渐渐失去自我和主见.作为家长,在孩子的选择不会对其健康、安全和成长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下,要尽量为他们创造自主选择的机会,培养他们的主见、自信心、自我意识和分析、判断、选择的能力,增强他们勇于承担由自己选择所带来后果的责任感.
出处
《教育导刊(下半月)》
2014年第8期89-89,共1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