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现代法律语言学研究内容的重要方面,国内外在语言证据方面的研究正在日益成熟。语言证据的内容具有多重性内涵的特征。因此,就这个概念而言,所谓的法律语言学应当是对其语言证据内涵研究的一种形式。而语言证据对于法律语言学研究又进行了限定性要求,使得语言证据概念中的法律语言学具有了极其鲜明的个性特征。本文正是针对语言证据范畴下的法律语言学的研究。
出处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第14期17-17,19,共2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Educ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