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诊所式教学在我国经济法教学领域已经有一段时间的实践,起到了一定的效果。这种独特的教学给学生以实践学习的机会,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也拓展了经济法教学的内容。这种教学方式也为我国高校的经济法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关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更要有深厚的实践经验,更要认清诊所式教学的特点与实质,调整心态,摆正位置,才能够将诊所式教学真正地开展到位,提升经济法教学的效果。
出处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第14期72-72,74,共2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Educ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