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自组织是指在一定社区范围内,居民为满足某种共同需要而自发组建的,能够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而实现组织活动有序化的组织类型。本研究通过对开封市两个社区自组织的调查,以及对二者的比较,发现社区自组织多为结构简单的兴趣型组织,直接作用体现在丰富居民生活,提供社会服务。更为重要的是,社区自组织能在活动中将居民地缘关系转变为人情资源,支持社会网络的建立,并能唤起和培养居民的参与意识和主体性意识,这对于社区建设乃至社会建设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第16期69-70,共2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Educ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