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以我国沪深指数所包含的300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析上市公司好消息、坏消息披露前后市场对此作出的不同反应,研究发现好消息所带来的非正常收益率为正,坏消息所带来的非正常收益率为负;与好消息相比,市场对坏消息的反应程度更加强烈。本研究的政策建议是我国应该进一步压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时间,增加上市公司延迟"坏消息"披露的成本,提高信息的对称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出处
《商业会计》
2014年第15期12-15,62,共5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基金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矿产资源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SCKCZY2013-YB004)
成都理工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JXGG20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