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作为一项针对特定类型犯罪主体所设置的特别程序,其适用前提建立在其他诉讼程序所作出的事实判断的基础之上,因此其与其他诉讼程序之间的衔接是这一程序得以贯彻执行的关键所在。要分别从正向和反向两个角度研究强制医疗程序与刑事普通程序及其他特别程序之间的衔接关系。应当从明确程序属性,防止制度异化,完善衔接程序设计,实现与刑事诉讼制度的整体协调,充实程序运行基础,加强配套措施建设等方面入手,保障程序间衔接的顺畅有序。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4期116-124,共9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量刑信息系统的构建和量刑实践评估分析"(13YJC8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