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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试点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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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千呼万唤始出来,从今年7月1日起,"以房养老"终于进入可执行层面。6月23日,保监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指导意见》明确,试点时间从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试点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
出处 《百姓生活》 2014年第9期9-1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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