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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血案后的《矿产资源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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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国家第一产业的矿业,处于产业链的上游,担负荷为下游四十几个产业提供原材料的重任,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矿业界各种利益主体无证采矿、越界采矿、权力办矿、采富弃贫、非法转卖矿产资源等不法行为频繁发生。这不仅导致对矿产资源的掠夺性开采,严重浪费和破坏矿产资源,而且导致环境污染、安全事故频发以及刑事案件等严苣后果。青川血案正是当时我国法律对矿业权规定不到位的悲剧缩影。
作者 赵晓秋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4年第17期12-13,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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